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桂兰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00095789293L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海路金川新天地24号楼10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8
(2024)内0121民初6805号
返还原物纠纷
杨**
内蒙古玺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
2024-04-09
(2024)内0121民初1551号
委托合同纠纷
张**
内蒙古玺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3
2023-07-26
(2023)内0121民初2503号
于*
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4
2023-04-07
(2023)内0121民初721号
武**
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5
2023-04-07
合同纠纷
武**
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6
2023-04-07
(2023)内0121民初722号
张**
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7
2023-04-07
合同纠纷
张**
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8
2023-03-22
(2023)内0121民初552号
白**
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9
2023-02-17
委托合同纠纷
杨**
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10
2023-02-17
(2022)内0121民初4037号
杨**
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01
2023-03-24
(2023)内0121民初552号
委托合同纠纷
白**、内蒙古某某责任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7108.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09-25
2024-04-10
(2024)内0121民初1551号
委托合同纠纷
张**、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7-15
2022-05-17
(2022)内0121民初1740号
委托合同纠纷
刘**、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7-15
2022-05-17
(2022)内0121民初1738号
委托合同纠纷
樊**、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7-15
2022-05-17
(2022)内0121民初1739号
委托合同纠纷
张**、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6-14
2021-12-23
(2021)内0121执2270号
委托合同纠纷
孙**、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2-06-14
2021-11-27
(2021)内0121执2177号
合同纠纷
宫**、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2-06-11
2021-12-23
(2021)内0121执2269号
委托合同纠纷
郭*、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2-06-11
2021-12-15
(2021)内0121执2235号
合同纠纷
赵**、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2-06-11
2021-12-07
(2021)内0121执19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乌**、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土消行罚决字〔2026〕第0022号
现查明 2026年8月20日,我大队对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农贸市场)(地址:金川开发区金川新天地25楼负一层,法定代表人:石桂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095789293L)进行检查时发现:1、消防控制室和市场内应急照明灯具数量不足;2、部分常闭式防火门闭门未设置闭门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编号:〔2026〕第0699号)、王建国询问笔录 1份、冀新刚证人证言 1 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万大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农贸市场)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4000.00元
土默特左旗消防救援大队(土默特左旗消防救援局)
2026-09-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