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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崔永军注册资本:30532.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01778711516J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江大路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9
(2025)吉0202民初3471号
劳动争议
关**
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2
2025-07-28
劳动争议
张**
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3
2025-07-28
(2025)吉0202民初3633号
劳动争议
张**
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4
2025-04-22
(2025)吉0202民初1789号
劳动争议
孙*
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5
2025-02-24
(2025)吉0211民初542号
承揽合同纠纷
诺姿网络服务(吉林)有限公司
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6
2025-02-24
承揽合同纠纷
诺姿网络服务(吉林)有限公司
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7
2025-01-17
(2024)辽0191民初93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睿能太宇(沈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8
2025-01-17
(2025)吉0202民初8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吉林市丰满区家园涂料厂
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9
2025-01-13
(2025)吉0202民初8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吉林市丰满区家园涂料厂
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10
2024-12-25
(2024)吉0303民初32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睿能(四平)北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11-16
(2017)吉0202民初16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绵阳崇维建材加工有限公司,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民事判决书
2
2012-05-17
申请公示催告
吉林市船营区新东林办公设备经销部
公示催告
赤壁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9-09
2023-06-05
(2023)吉0202民初3014号
劳动争议
孟**、吉林市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3-06-08
2023-03-29
(2023)吉02执25号
追偿权纠纷
吉林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6-08
2023-03-29
(2023)吉02执73号
追偿权纠纷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3-04-28
2023-04-24
(2023)吉0204执36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吉林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吉林市岩石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3-03-27
2023-03-19
(2023)吉0202执恢301号
借款合同纠纷
赵**、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3-03-27
2023-03-22
(2023)吉0202执5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国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3-03-24
2022-10-31
(2022)吉0204民初3757号
劳动争议
顾**、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3-02-27
2023-02-02
(2023)吉02执监14号
其他案由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3-02-02
2022-11-15
(2021)吉0202民初696号之一
合同纠纷
鼎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2-11-17
2022-09-26
(2022)吉0202执2491号
合同纠纷
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关缉违字[2025]1号
将存放于吉林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异戊烯醇)生产装置用合成反应器2套于2018年9月25日擅自进行抵押。至今,涉案货物仍存于吉林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抵押行为亦处于继续状态未终了。经吉林海关计核,生产装置用合成反应器2套价值2054.54万元。
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10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海关
2025-02-25
2
吉市环罚﹝2024﹞JK1号
024年6月4日,将原料煤露天堆放位于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江大路1号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动力厂区东侧,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原料煤的堆存环节产生的粉尘排放。
罚款人民币6万元
60000.00元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4-09-02
3
吉市环罚﹝2024﹞ZD10号
2024年1月21日至2月19日,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时间段内在位于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江大路1号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动力厂区内两台130th锅炉(MF0008和MF0009)同时运行。你单位排污许可证中明确MF0008燃煤锅炉为非备用锅炉,MF0009燃煤锅炉为备用锅炉。你单位两台锅炉同时开启,污染物排放量发生变化,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对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220000.00元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4-08-08
4
吉市环罚﹝2024﹞ZD9号
在2024年4月19日,吉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位于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江大路1号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动力厂区内l号锅炉、2号燃煤锅炉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进行比对监测。结果显示你单位l号炉、2号炉装置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结果均不合格。该单位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对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35000.00元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4-07-26
5
吉市环罚﹝2024﹞ZD7号
2024年4月19日,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开大队执法人员李剑、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执法人员孙梅联同吉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公司1号炉、2号炉有组织排放情况进行了采样监测。2024年4月26日吉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出具了监测报告,结果显示监控点中1号锅炉烟尘测量值为45.4mg每立方米,超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烟尘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30mg每立方米0.51倍2号锅炉烟尘测量值为404mg每立方米,超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烟尘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30mg每立方米的12.47倍。2.立案依据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规定。
对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拾柒万伍仟元整。
275000.00元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4-07-26
6
吉市人社监罚字﹝2023﹞第402号
未按2023年3月15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吉市)人社监令字[2023]4002号要求整改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的规定。
罚款0.2万元
2000.00元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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