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开鲁镇大民节水设备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振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523MA0Q1HQR9H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开鲁镇工业园区甲五街中段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02
(2023)内0523民初279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开鲁县开鲁镇大民节水设备厂
薛**
开鲁县人民法院
2
2021-06-16
(2021)内0523民初28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通榆县嘉诚塑料制品厂
开鲁县开鲁镇大民节水设备厂
开鲁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开税园区分局简罚〔2025〕16号
,2024-10-01 至 2024-12-31 资源税(地下水水资源税)未按期进行申报,2023-07-01 至2023-07-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6-01 至2023-06-30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5-01 至2023-05-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4-01 至2023-04-30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3-01 至2023-03-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1-01-01 至2021-12-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10-01 至2020-12-31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10-01 至2020-12-31 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10-01 至2020-12-31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10-01 至2020-12-31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10-01 至2020-12-31 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7-01 至2020-09-30 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7-01 至2020-09-30 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7-01 至2020-09-30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7-01 至2020-09-30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7-01 至2020-09-30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4-10-01 至 2024-12-31 资源税(地下水水资源税)未按期进行申报,2023-07-01 至2023-07-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6-01 至2023-06-30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5-01 至2023-05-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4-01 至2023-04-30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3-03-01 至2023-03-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1-01-01 至2021-12-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10-01 至2020-12-31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10-01 至2020-12-31 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10-01 至2020-12-31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10-01 至2020-12-31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10-01 至2020-12-31 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7-01 至2020-09-30 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7-01 至2020-09-30 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7-01 至2020-09-30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7-01 至2020-09-30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07-01 至2020-09-30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未按期进行申报
5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开鲁县税务局
2025-02-13
2
开市监处罚〔2024〕119号
2024年6月18日,我局接到单号WX9915050024061800070的投诉举报,称5月28日在开鲁县大民滴灌带厂购买的迷宫式滴灌带,在6月17日发现滴灌带均开裂,外包装无任何厂家信息及生产日期和合格证等。请求我局予以调解并调查处理。我局执法人员孙世明、韩平开展调解工作,6月19日,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达成和解协议,我局依法终止调解。6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孙世明、韩平依法对开鲁县大民节水设备厂开展迷宫式滴灌带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现场检查,发现在该厂原来存放迷宫式滴灌带的空场地内已无任何滴灌带产品;在该厂的西北库房内,存放大量的标识齐全的滴灌带产品;在厂区北侧的加工区,生产车间已经停产,摆放11条迷宫式滴灌带生产设备。经查看该厂销售清单台账,发现了与消费者举报材料相吻合的5月28日销售清单和5月31日产品销售清单,经请示,予以保存,转入调查立案程序。该单位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产品或者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1.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11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陆仟捌佰陆拾元整(6860.00元)。
1100.00元
开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