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右翼后旗山安热电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耀根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928MABTH00819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察右后旗产业园建材及新材料产业区块(蒙维工业园区山安热电公司)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12
(2024)内0928民初1745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察哈尔右翼后旗山安热电有限公司
郝**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
2
2024-09-11
(2024)内0928民初1746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察哈尔右翼后旗山安热电有限公司
焦**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
3
2024-09-11
(2024)内0928民初1699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察哈尔右翼后旗山安热电有限公司
刘**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
4
2024-09-11
(2024)内0928民初1700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察哈尔右翼后旗山安热电有限公司
杨*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
5
2024-09-10
(2024)内0928民初1698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察哈尔右翼后旗山安热电有限公司
郭**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
6
2024-09-04
(2024)内0928民初1702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察哈尔右翼后旗山安热电有限公司
赵*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环罚﹝2025﹞09号
执法人员对位于乌兰察布新材料产业开发区的察哈尔右翼后旗山安热电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二氧化硫共计超标5天,累计超标5.11倍、氮氧化物超标1天,累计超标0.03倍、颗粒物共计超标9天,累计超标7.18倍。该公司大气污染物共计超标15天,累计超标倍数12.32倍。
经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和行政执法审议委员会审议,我局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并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公告》(2024)3号)第五条及《常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第三类第二项第23号规定,处罚裁量分级基准及违法情节为:“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使用自动监测数据的”,罚款范围为“10万+1万×一般污染物累计超标倍数+2万×有毒有害污染物累计超标倍数=罚款金额,累计超标倍数=自动监测日均值超标倍数的累加。不足20万元的,按照20万元处罚。罚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我局决定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贰拾贰万叁仟贰佰元整(223200元)的罚款。
423200.00元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2025-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