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杜氏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文俊 | 注册资本:1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01625226456W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六工镇区十三户村丘52栋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7
(2025)粤0118民初23471号
联营合同纠纷
广州遇见柠檬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杜氏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2
2024-12-30
劳务合同纠纷
田**
摆*,新疆杜氏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昌吉市人民法院
3
2024-11-14
(2024)新2301执3576号
借款合同纠纷
王**
新疆杜氏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杜**
昌吉市人民法院
4
2024-10-27
(2024)新2301执2599号
借款合同纠纷
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杜氏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杜**,俞**
昌吉市人民法院
5
2024-05-07
(2024)新2301执819号
票据纠纷
李**
新疆杜氏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昌吉市人民法院
6
2022-03-25
(2022)新23民终3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茌平县森正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杜氏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7
2019-05-30
(2019)新2301民初2802号
合同纠纷
新疆杜氏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昌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3-04
(2024)新2301民初8456号
劳务合同纠纷
田**
摆*
裁判文书
昌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13
2024-12-09
(2024)新2301执3239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杜氏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11-23
2024-11-15
(2024)新2301执3576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王**、杜**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4-10-29
2024-10-28
(2024)新2301执2599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杜氏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4-06-28
2024-06-27
(2023)新0105执恢669号之一
追偿权纠纷
新疆世纪新海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新疆杜氏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等追偿权纠纷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4-06-14
2024-06-13
(2024)新2301执49号之一
民事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杜氏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4-05-10
2024-05-08
(2024)新2301执819号之一
票据纠纷
李**、新疆杜氏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票据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3-07-22
2023-07-20
(2023)新2301执3854号之一
行政案由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杜氏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案由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3-03-28
2023-03-21
(2023)新民申2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茌平县森正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杜氏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3-03-07
2022-08-24
(2022)新2301民初4537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李**、新疆杜氏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3-02-15
2023-02-13
(2022)新0102执2987号
合同纠纷
新疆共享向上广告有限公司、新疆杜氏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市市监【2023】131
当事人于2023年7月3日从昌吉市马小林凉皮店购进凉皮5公斤,购进价格7元每公斤,销售价格24元每公斤。2023年7月3日,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当事人销售的加工日期2023-07-03凉皮进行食品安全抽检。2023年7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No:XZJC230204-FC4125《检验报告》送达新疆杜氏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检验结果显示该公司销售的凉皮食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食品。截止案发当事人购进加工日期2023-07-03的凉皮共计5公斤,其中监督抽检1公斤,销售1.9公斤,6名员工工作餐食用2.1公斤。当事人于2023年7月3日从昌吉市马小林凉皮店购进上述凉皮,并且进行索证索票以及留存了相关出厂检验报告,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案件,积极整改,消除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没收违法所得45.6元
-元
城北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3-09-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