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嘉迪美食品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晓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301MA6MGU7L38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楚雄市东华镇朵基村委会红土坡村9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1-05
(2019)云01民终70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
昆明壮志商贸有限公司,楚雄市嘉迪美食品厂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2-12
2019-12-03
(2019)云01民终70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昆明壮志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02-12
2019-12-03
(2019)云01民终70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昆明弧光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楚处罚〔2025〕147号
当事人与印刷厂达成口头协议,由当事人提供具体包装样式(图案及具体内容)后交由印刷厂印刷“麦多哩和田玉枣”包装袋,共印制该包装袋900个,用于生产包装36个,生产过程中损坏7个,剩余的857个被执法人员于2025年10月29日现场扣押。生产的36袋“麦多哩和田玉枣”以15.5元/袋的价格,销售给了蒙自大尔多一店,共计销售金额558元。蒙自大尔多一店实际售出3袋后,因临期退回当事人33袋,退货单价15.54元/袋,共计退货金额512.82元。当事人生产使用印有“麦多哩和田玉枣”的塑料包装袋包装的大枣,未经和田玉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利人授权,涉嫌未取得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注册商标近似商标,违法经营额为558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如下:
1、罚款3000元;
2、没收侵权“麦多哩和田玉枣”包装袋857个。
3000.00元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