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盛大赫鸣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艳飞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MACMQBAY2K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大范口村大范口路23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01
(2026)粤0307民初2229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
2025-09-01
中介合同纠纷
天津市盛大赫鸣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骑乐共享科技有限公司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清市监处罚﹝2026﹞476号
2025年12月17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天津市盛大赫鸣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105Z,商标:小羚羊)进行抽检工作,检验结论: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当事人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复检,在复检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提供的备用样品与原样品不符,维持了原判定结论。经调查,抽样基数2辆,抽样1辆,备样1辆,当事人单位员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原来的样品进行处理,申请复检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意送检了车辆,直接致使样品进行了更换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2
津武清市监处罚﹝2026﹞213号
2025年7月1日,“博罗县石湾镇亿兴车摩托车行”与当事人签订的区域销售合同。订购了当事人生产的“小羚羊”牌规格型号为TDT0013Z的电动自行车2辆。经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不合格。对外销售定价400元/辆,货值金额800元,违法所得800元。2025年10月1日,“武汉市江岸区晓琳电动车经营部”与当事人签订的销售合同。订购了当事人生产的“小羚羊”牌规格型号为TDT105Z,的电动自行车4辆,其中两辆用于抽检。经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不合格。对外销售定价1000元/辆,货值金额4000元,违法所得4000元。
罚款9600元、没收违法所得4800元
96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