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东丽区铭瑞百货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新征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0MA81XGXD2P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街道第三菜市场B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丽军罚【2023】10号
经查,举报人所购买的香海鱼豆腐,生产日期2022年6月1日,保质期9个月;甜心屋(小零食)一瓶,生产日期2021年3月8日,保质期24个月共计两种食品,均系当事人销售的。同时,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实际经营地址与向执法人员公示的营业执照地址不符,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津市监丽军责改【2023】12号),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已于2023年3月23日取得实际经营地址的营业执照。 香海鱼豆腐和甜心屋(小零食)是当事人2022年11月4日在天津市津南区庆龙天天食品店采购的,进货价格分别为125元一箱(一箱50袋)、125元一箱(一箱50盒)。经执法人员确认香海鱼豆腐和甜心屋(小零食)的售价分别为3元/袋、14元/瓶,当事人可以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进货票据。上述两种食品除了卖给举报人香海鱼豆腐3袋和甜心屋(小零食)1瓶,以及执法人员现场发现的香海鱼豆腐8袋,还有5盒甜心屋(小零食)也是过期期间销售了,其他的都在保质期内销售了。本案货值为117元,违法所得70.5元。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构成要件。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香海鱼豆腐(100g/袋)(生产日期:2022年6月1日)8袋;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0.5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070.5元。
50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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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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