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县田坪红太阳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春桃 | 注册资本:0.001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622MA6EUBC786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田坪镇下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市监处罚[2024]5号
当事人于2013年10月08日办理营业执照后,在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田坪镇下街从事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酒、百货、五金、文化用品、保健食品销售。于2021年10月20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5206220006892,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9日)。当事人称超过保质期的蒙牛酸酸乳是2023年8月21日从玉屏县春然快捷配送经营部购进,购进价格为:30元/件,购进数量:10件(24瓶/件),销售价格为:2元/瓶,购进的上述食品有进货票据,当事人称以前购进该食品的保质期为9个月,未注意到此次购进的上述食品保质期为8个月,未及时将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下架处理。
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为18元(2元/瓶x9瓶=18元),当事人称未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出去,故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经营者杨春桃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
2.现场笔录1份、现场照片6张制作证据提取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3.询问笔录、送达地址确认书各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购进数量、购进价格,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的事实。
4.当事人提供的供货商玉屏县春然快捷配送经营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销货清单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食品的购进数量、购进价格及索要供货商资质的事实;
5.当事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截图1份,证明当事人2年内未因同类型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事实。
以上证据及笔录均由执法人员、当事人、被委托人、询问人及被询问人签名盖章并认可调查属实。
罚款0.1万元#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000.00元
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