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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博弘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维成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7MA2CQHBT7R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玉兰花园16幢112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2
(2025)浙0327民初8898号
公司解散纠纷
章**
苍南博弘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苍南县人民法院
2
2025-09-12
(2025)浙0327民初6583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章**
苍南博弘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苍南县人民法院
3
2025-07-11
(2024)浙0302民初17055号
追偿权纠纷
温州宏瑾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韦**,苍南博弘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路政罚〔2026〕9213
-
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
5300.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6-06-17
2
温运政罚﹝2026﹞92J5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6-06-09
3
温运政罚〔2025〕9125
2025年12月26日,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进行了取证:发现苍南博弘渣土运输有限公司2024年8月10日至2025年8月9日涉及违法超限运输车辆10辆,违法超限运输案件12起;经核实,该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初领日期为2018年8月10日,拥有货运车辆35辆,1年内该公司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累计总数占该公司货运车辆总数的28.57%。
责令停产停业3天。
0.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24
4
温路政罚〔2025〕9367
2025年12月11日13时18分,赵成若驾驶苍南博弘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浙CD0830重型自卸货车(4轴)运载石头从矾山镇开往赤溪镇,行经矾凤线2K+800m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苍南矾山超限运输检测点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47.32吨,载运的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32吨。
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
3200.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24
5
温路政罚〔2025〕9650
2025年10月28日14时11分,王勇驾驶苍南博弘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浙CD9556重型自卸货车(4轴)运载建筑垃圾从钱库开往金乡,行经龙魁线24K+100m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苍南县秤心如意过磅服务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45.09吨,载运的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09吨。
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陆拾柒元整。
2367.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2
6
丽路政罚〔2025〕03560
2025年10月29日10时57分,青田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詹智宇、徐耿杰在S325 129K+050M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CD9955自卸货车有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为郭忠林,车辆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苍南博弘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该车装载三七料从青田山口运往温州永嘉 。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温溪检测站现场检测显示, 浙CD9955重型自卸货车为4轴重型自卸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为 90.37吨,载运的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59.37吨。
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柒佰贰拾伍元整。
24725.00元
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30
7
温路政罚〔2025〕70188
2025年10月28日17时8分,当事人车牌号为浙CD9801重型自卸货车(4轴载货汽车)行经G104(京福线)苍南方向K26+8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0.51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9.51吨。
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柒佰玖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14795.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29
8
温运政罚〔2025〕9821
2025年10月21日,本机关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系统提供的线索前往龙金大道宜山龙金工业园区前布控,于发现2025年10月21日16时41分发现杨思廷驾驶苍南博弘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D3396重型自卸货车(4轴)运载建筑垃圾从宜山镇开往龙港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检查发现当时该车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建筑垃圾未洒落,没有造成路面污染。通过批评教育后,询问驾驶员得知防护设备存在故障,无法当场完成整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23
9
温路政罚〔2025〕9444
2025年9月22日 ,本机关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道路运输监测监管系统提供的线索前往渔寮支线1K+350m布控,于2025年9月22日2时44分,发现周清涛驾驶苍南博弘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浙CD9535重型自卸货车(4轴)运载石头从马站镇开往龙港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将该车引导至苍南县秤心如意过磅服务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50.12吨,载运的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9.12吨。
罚款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
4600.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17
10
闽宁蕉交执(2025)罚字第277号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
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
1000.00元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