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汇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凤凰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D42PTB8H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瑞州街办凤凰路26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高药监处罚﹝2026﹞32号
2026年3月16日,根据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宜市药监案移[2026]1-4号),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2日以7.6元/盒的价格从江西汇仁堂药品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购进了标示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40103的生脉饮(党参方)2盒,已销售完毕。上述药品经宜春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编号:YCJD20250461)的检验结论为“装量”不符合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 经批准,本局于2026年3月24日予以立案,采取现场检查、收集固定书证物证、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2日以7.6元/盒的价格从江西汇仁堂药品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购进了标示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40103的生脉饮(党参方)2盒,已销售完毕,销售价格为24.7元/盒。货值金额49.4元,违法所得49.4元。当事人事先不知道该批号药品是劣药,能提供供货单位资质证明、产品资质证件、合法购进票据及验收入库记录等相关材料,并且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齐全。
1.没收违法所得49.4元; 2.免于罚款。
-元
宜春市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8
2
高市监处罚〔2025〕269号
经查明,当事人擅自对其在美团平台运营的“汇仁堂专业药房(高安凤凰店)”上架销售的23种药品([999皮炎平]曲安奈德益康唑乳膏20g/盒、[999皮炎平]糠酸莫米松凝胶15g/盒、[999皮炎平]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30g/盒、[999皮炎平]糠酸莫米松凝胶(0.1%)10g/盒、[润洁]萘敏维滴眼液15ml/瓶/盒、[三益]曲咪新乳膏10g/支/盒、[槐花维肤膏]氟轻松维B6乳膏30g/支/盒、[立方]丹皮酚软膏20g/支/盒、[雷诺考特]布地奈德鼻喷雾剂32μg*120喷/支/盒、[明仁]丹皮酚软膏15g/支/盒、[息斯敏]氯雷他定片10mg*6片*2板/盒、[泰吉立]马来酸氯苯那敏片4mg*23片*2板/盒、[康利宁]丁酸氢化可的松乳膏0.1%(10g:10mg)*20g/盒、[德众]鼻炎康片0.37g*72片/盒、[诺通]盐酸赛洛唑啉鼻用喷雾剂10ml:5mg/支/盒、[润洁]复方硫酸软骨素滴眼液10ml/盒、[玉龙]肤舒止痒膏100g/盒、[桐君阁]鼻窦炎口服液10ml*6支/盒、[润洁]萘敏维滴眼液0.4ml*10支/盒、[双星舒]萘敏维滴眼液0.4ml*10支/盒、[珍视润]玻璃酸钠滴眼液0.1%(0.4ml:0.4mg)*0.4ml*10支/盒、[九芝堂]杞菊地黄丸360丸/瓶/盒、[蓝绿康]七参连湿疹膏25g/支/盒)的商品列表页及商品首页标注“药监认证”标识。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证明上述内容的来源和真实性。2025年6月13日,当事人及时对美团平台“汇仁堂专业药房(高安凤凰店)”含“药监认证”标识的宣传图片进行替换。
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5000元,上缴国库。
25000.00元
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