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防城港市港口区发友美容美发用品商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载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602MA5L6R7R7U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康晨小区F3栋一楼铺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港区市监处罚〔2023〕1873号
2023年7月26日,我局委托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对防城港市港口区发友美容美发用品商行经营的化妆品进行监督抽检。2023年9月12日,我局收到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寄来的化妆品抽样检验报告(NO:BFSQD0269046C),该报告显示上述商行经营的“浩鑫染发膏(亚麻闷青色)”(标示生产企业: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粤妆20170181、批号:2212071601、限期使用日期:2025/12/06、规格:100g/盒)经检验,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成分:2,6-二氨基吡啶,检验结论为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的规定,结果不符合规定。当天,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该商行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在该商行经营场所内未发现上述批次染发膏,我局当日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该商行经营者黄载有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化妆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的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3年9月22日案件调查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从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部购进上述染发膏,并对外销售。上述染发膏购进数量为3盒,购进价格为2元/盒,销售价格为3.5元/盒。截止案发时,我局委托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抽检3袋并付样品费10.5元,现无库存。上述不符合化妆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货值金额10.5元,违法所得共10.5元。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染发膏供货商的合法资质证明材料及购进票据等。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下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综上,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元伍角整(¥10.5); 3、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贰仟零壹拾元伍角整(¥2010.5)。
3000.00元
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