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高利福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华清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14MABMBXT79N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开发区小孟街道办事处翁岩村小孟工业园集体标准厂房4号楼 4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市监经罚[2025]4011号
经查明,你单位于2025年5月18日共生产“蛋皮香松面包”302个,同日向贵州高福利食品有限公司销售300个“蛋皮香松面包”,销售单价为1.8元/个,销售总价为540元,剩下2个作为留样样品。贵州高福利食品有限公司将该300个“蛋皮香松面包”全部销售给开阳福明副食店。 2025年5月30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开阳福明副食店销售的上述批次“蛋皮香松面包”进行抽检。2025年6月26日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编号:No:A1F603112A1F62C1314),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实测值为“1.1g/kg,标准指标为“≤1.0g/kg”。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你单位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后于2025年7月4日将整改后的成品送检,7月5日对员工开展培训、7月8日将克称送检校验,2025年7月15日你单位向我局提供整改后合格《检验报告》(编号NO.C4F704006C4F1035628)、员工培训记录及校验证书(编号:校HYT250709LX1-00001)。 经计算,你单位销售涉案“蛋皮香松面包”的违法所得为54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检验报告》(编号:No:A1F603112A1F62C1314)《加工配料统计表》《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产品)照片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0000.00元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025-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