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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猷兴建材行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雪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3MA4E448A29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罗田县凤山镇凤城大道凤城丽都102-10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罗田市监处罚〔2024〕211号
综合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移交的证据材料和本局调查结果认定:丁义自2021年起与其表弟廖某(已由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罗田县凤山镇居然之家3楼共同经营“法恩莎”卫浴产品,期间廖某已与湖北省鄂州市的法恩莎的总经销签订的分销商合同,合同约定作为罗田县“法恩莎”卫浴的代理商,未经湖北省鄂州市“法恩莎”卫浴总经销的同意许可,不得从其他渠道采购“法恩莎”卫浴产品用于销售。但丁义和廖某却违背双方合同约定,多次从广东省开平市水口镇何某标处(制假窝点),低价购买假冒“法恩莎”系列卫浴产品用于销售获利,共计进货金额22万余元。其中丁义于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独自在广东省开平市水口镇何某标处购买假冒“法恩莎”卫浴产品的金额为64055元,分9次通过微信转账付给何某标。当事人和廖某系我县唯一的“法恩莎”品牌代理商,理应遵守合同约定,从事经营活动,但其却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低价从非法渠道购进假冒产品用来销售。根据《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一)进货渠道不符合商业惯例,且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的规定,我局认定其行为不属于“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情形,故其侵权的事实成立。...[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给予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
110000.00元
罗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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