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黑龙江省国生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国生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4MA1BU1P8XY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22号1-2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外市监处罚﹝2024﹞291300043号
我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21日接到哈尔滨市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案件,黑龙江省国生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临床使用的中药饮片炙甘草(标示生产企业: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产品批号:2206001),经哈尔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检验,【含量测定】项目不符合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A23110576)。当事人使用劣药炙甘草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我执法人员于当日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申请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使用的劣药炙甘草于2023年8月从黑龙江首禹中药有限公司购入,共购入5公斤,购入价格53.00元/公斤,购入时进行了质量验收,能提供供货企业资质,购入的随货同行单据及购入发票,有该批次中药饮片出厂检验报告。至我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批次中药饮片除1公斤被我执法人员抽验外,其余4公斤都用于该诊所的临床使用,临床使用价格106.00元/公斤。该公司能够提供中药饮片炙甘草的患者处方及饮片价目表。当事人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炙甘草货值金额5公斤×106.00元/公斤=530.00元,4公斤×106.00元/公斤=424.00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2.调查笔录,证明调查取证相关情况; 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授权委托合法性; 4.采购随货同行单据、购入发票,证明购入中药合法性;5.出厂检验报告,证明出厂时药品状况;6.中医处方签,证明药品使用情况;7.哈尔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证明被抽验后药品状况; 8.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证明复检后药品状况;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424.00元。
0.00元
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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