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宜宾市翠屏区兴章水产品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兴章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11502MA6946E2XE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万通路(长江智慧商贸港)2-016/01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翠市监处〔2024〕51150224000085号
当事人于2018年9月5日经宜宾市翠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设立个体工商户,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宜宾市翠屏区西郊新村水产品市场特2号从事水产品批发兼零售。2023年5月19日,当事人向位于宜宾市叙州区横江镇正义街的个体工商户郑朝荣经营的鲜鱼店(叙州区横江镇正义街十佳土特产对面鲜鱼店)出售了一批牛蛙,同日四川省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个体工商户郑朝荣的经营场所销售的牛蛙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3年9月6日,我局接到四川省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郑朝荣被抽检的牛蛙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N0:YB2023SC02785),报告内容是郑朝荣所销售的被抽检的牛蛙的恩诺沙星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调查,2023年5月19日,当事人接到个体工商户郑朝荣订单后,临时在新村水产市场采购12.5公斤牛蛙并安排送货员送达,该批牛蛙采购价20元/公斤,采购金额250元,销售单价25元/公斤,销售金额312.5元,2023年5月19日该批牛蛙售完(含被抽检的4㎏),货值金额 312.5 元。当事人采购该批牛蛙系临时采购,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购买牛蛙的个体工商户郑朝荣销售牛蛙时未做销售记录,且已销售完毕,现在无法召回已售出的牛蛙产品。
没收违法所得
0.00元
翠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9
2
翠市监处罚〔2024〕147号
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牛蛙
对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的行为,处罚:警告。对当事人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牛蛙)的行为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12.5元;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