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博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崔小军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24MA7HF4JE3R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人民医院家属院2栋3单元3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沙雅税罚(2025)22号
阿克苏地区博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取得了湖南黎峪广告有限公司开具的开票日期为2023年7月27日、发票代码043002000111、发票号码93458554,货物名称为*设计服务*设计费,涉案发票金额95049.5元,税额950.5元,价税合计96000元的1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已入账做成本,该发票已被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已证实虚开。经核实,阿克苏地区博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业务负责人杨飞大概2023年6-7月份左右在微信视频号里看到了关于提供设计服务的短视频,视频里显示胡梅及联系电话(18390573399),杨飞打电话联系了胡梅,告知对方需要矿山施工设计相关技术成果,双方口头协商设计费96000元。协商后杨飞和胡梅互相添加了微信,通过微信将盖好公章的合同电子版发给对方,合同签订后胡梅给杨飞微信发了发票电子版。发票发完后,胡梅要求先支付一半的设计费,因对方一直没有提交设计成果,阿克苏地区博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没有给对方付款。阿克苏地区博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与湖南黎峪广告有限公司实际没有业务往来与经济往来,阿克苏地区博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涉嫌接受非法取得的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规定,该公司上述行为构成发票违法,需按规定进行税务行政处罚。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1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沙雅县税务局
2025-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