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美恩湘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赛梅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302MA39AGA532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丰管理处青树下2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萍开市监广处罚〔2023〕42号
商家网店页面展示的图片中确有买20个送20个,20个14.9元。经销者在网页上有明码标价,商家在购买的页面上有三种口味{烤卤蛋、盐焗蛋、混合口味},六种规格{买5包送10包支付价11.9元、买10包送10包支付价15.9元、买15包送15包支付价21.9元、买20包送20包支付价28.9元、买25包送25包支付价35.9元、买5包送5包支付价6.8元};规格口味不一样,投诉举报人卖的10送10个共20个,页面上有三种口味{烤卤蛋、盐焗蛋、混合口味},其中烤卤蛋、混合口味价格是15.9元,盐焗蛋价格是14.9元。(促销活动还有评价返现1元),举报人购买的混合口味。
因商家(江西美恩香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涉案图片主页上明显标注20个14.9元,一般易理解为20个各种口味的都只需要14.9元,而详情页中只有20个鸡盐蛋口味的才是14.9元烤卤蛋和混合口味儿蛋的价格是15.9元,虽然确实有20个14.9元的选项但不是所有的20个都是14.9元,应认定商家在首页标示的商品价格低于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系引人误导的价格标识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之规定。属于引人误导的价格标识违法行为。
0.00元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