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孟连富岩岩朋猪肉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岩朋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0827MA6Q4YEY3H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富岩镇农贸市场鲜肉摊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普孟处罚〔2025〕36号
2024年12月24日,当事人以3990元的价格购进2头活猪,在富岩镇信岗村富岩一组扎欺家经扎欺屠宰后在富岩镇农贸市场孟连富岩岩朋猪肉摊上进行销售,屠宰后的猪肉重190kg左右,具体重量当事人记不清楚,屠宰费用为120元/头,经当事人口述2024年12月24日当事人被查获的猪肉是两头猪的猪肉,这两头猪当事人是向老百姓购买的,费用为:3990元,现金支付的,其中一头是当事人自己的,是当事人请扎欺帮忙屠宰后到富岩镇农贸市场内准备销售的(毛重大概100kg左右,具体多少我记不清楚了),另一头是帮杜勇杀的,我还没有拿给杜勇就被你们查获了(毛重大概90kg左右,具体多少我记不清楚了)。当事人均不能提供上述猪肉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我局对抽检的样品委托云南博测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检验,出具检验报告1份,(1)编号为SEAAHC-BG-2412-368检测报告显示【样品名称:猪血;样品型号:WT-S-2412-5741;原始编号:NCP5308272024014;检测项目及结果:猪圆环病毒2型核酸阳性(+)】。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月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告知当事人法定复检期限,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上述猪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时尚未售出,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为399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了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肉类的违法行为。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 政处罚: 1.没收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192.2kg鲜猪肉和4.7kg猪血; 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
5000.00元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3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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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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