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科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金龙 | 注册资本:1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11563964620G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纲领越秀工业园街6号1栋2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25
承揽合同纠纷
山西一生一世商贸有限公司
广州美科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2
2023-07-13
(2023)粤0111民初9561号
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长沙小迷糊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婉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美科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张**,广州初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14
2023-06-15
(2023)粤0111民初9561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
长沙小迷糊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初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6-20
2022-05-25
(2022)粤0111民初1493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周**、王**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22
2017-03-24
(2017)粤7101行审991号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
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广州美科日用品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云市监处罚﹝2026﹞432号
经查明: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8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飞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存在:1、企业未执行记录管理制度;2、企业未执行留样管理制度;3、企业未执行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等缺陷,1项关键项目不符合规定,3项其他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1项一般项目不符合规定,故判定当事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当事人承认上述检查记录属实。当事人共灌装生产严重缺陷所指向的“九秘堂人参何首乌洗发液(批号:MKJMT2025082601,规格:300ml/盒)”1007盒,其中7盒自检消耗,其余已全部销毁;生产“凤丝韵发植萃养发精华乳(批号:MKFSYF20250822W1,规格:60ml/盒)”共1107盒,其中7盒自检消耗,其余已全部销毁;生产“法伊蔻二裂酵母凝水沁润面膜(批号:CBG029la,规格:35ml*10片/盒)”共2007盒,其中7盒自检消耗,其余已全部销毁。上述产品均未销售便全部销毁,因此销售价可参考之前批次的同种产品,其中“九秘堂人参何首乌洗发液(批号:MKJMT2025082601,规格:300ml/盒)”销售价为2.1元/盒,“凤丝韵发植萃养发精华乳(批号:MKFSYF20250822W1,规格:60ml/盒)”销售价为1.8元/盒,“法伊蔻二裂酵母凝水沁润面膜(批号:CBG029la,规格:35ml*10片/盒)”销售价为1.25元/盒。当事人提供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合同和销毁照片。因飞检当天当事人未有其他成品出产,故根据当事人严重缺陷所指向涉案产品生产、销售的情况,我局认定当事人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为1007×2.1+1107×1.8+2007×1.25=6616.05元,没有违法所得。省药监局检查组于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8日对当事人第二次飞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存在:1、企业未执行生产记录管理制度;2、企业未执行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等缺陷,2项关键项目不符合规定,2项一般项目不符合规定,故判定当事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当事人承认上述检查记录属实。当事人共生产销售严重缺陷所指向的“PTJADE怜玉蛋白胶原美肌七件套(批号:MKLY2024081506)”30套,销售价为30元/套。当事人提供召回通知,截至案件调查终结,召回数量为0。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规定的从轻情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第一次飞行检查是因为涉事产品“怜玉蛋白胶原美肌靓肤霜(标示批号:ZQ01A06B)”抽检不合格,第一次飞行检查时,当事人并未对其生产的“PTJADE怜玉蛋白胶原美肌七件套(批号:MKLY2024081506,内含怜玉蛋白胶原美肌靓肤霜等7个产品)产品制作生产记录,但是检查组并未将该缺陷记录在《化妆品检查审核报告》(12025T31)中,因此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第二次飞行检查时检出的缺陷:“PTJADE怜玉蛋白胶原美肌七件套(批号:MKLY2024081506)未制作生产记录”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第一次飞行检查时已存在,并非当事人在第一次飞行检查整改后新出现的缺陷,因此决定对当事人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给予从轻处罚。当事人被判定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违反《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建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持续有效运行。生产车间等场所不得贮存、生产对化妆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产品。”的规定,构成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依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监督检查中发现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违反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三)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900元;二、罚款15000元。(罚没款合计15900元)
15000.00元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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