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普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杨林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6MA7L915G32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天门市杨林街道杨林大道8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6〕951号
经查,2022年10月24日,当事人经我局核准登记成立,并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鄂14CaIII0158),从事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饮片等零售经营活动。
2026年4月,当事人从其朋友代某处购进两类药品,其中一类是“氟哌噻吨美利曲辛片”3盒,药品追溯码分别为:#84091880659930785948、#84091880679511682055、#84091880677295658173,购货金额90元;另一类药品是“盐酸二甲双胍片”1盒,药品追溯码为:#83903084441258466166,购货金额20元。上述两类药品当事人均不能提供随货同行单据及供货商资质。当事人涉嫌未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的药品货值金额110元,无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未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购进“氟哌噻吨美利曲辛片”药品3盒(药品追溯码分别为:#84091880659930785948、#84091880679511682055、#84091880677295658173)、“盐酸二甲双胍片”1盒(药品追溯码为:#83903084441258466166);
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9
2
天市监处罚〔2025〕68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24日,当事人经我局核准登记成立,并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鄂14CaIII0158),从事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饮片等零售经营活动。
2025年5月,当事人从一位不知名自然人处以25元/瓶的价格,购进“广清”牌甲茸壮骨通痹胶囊10瓶,现金支付250元。该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046460;产品批号:2025/04/13;生产日期:2025/04/13;规格:0.4g×100粒/瓶;生产厂家:河南省广清药业有限公司。当事人将该药品以30元/瓶的价格销售1瓶,销售金额30元,库存9瓶待售。2025年7月30日,经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无法提供该药品购进来源及购销票据凭证。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天市监限字〔2025〕10-14号),要求其7日内提供上述药品的购销票据凭证,截止2025年8月8日,当事人仍无法提供。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上述药品货值金额300元,违法所得3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购进药品“广清”牌甲茸壮骨通痹胶囊9瓶(规格:0.4g×100粒/瓶);
2、没收违法所得30元;
3、罚款20000元。罚没款项合计20030元。
20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