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沙迪克农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阿布都哈力克·沙吾提 | 注册资本:1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653121328776494R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萨依巴格乡喀扎克拉村4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疏农〔兽药〕罚〔2025〕5号
现查明:2025年4月28日16时,疏附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与疏附县动物卫生服务站干部到疏附县沙迪克农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养殖牛的牛圈里发现有注射用头孢噻呋钠、青霉素钾等两种兽用处方药的空瓶子,随后在值班室内发现有精致敌百虫109袋、青霉素钾4瓶、注射用头孢噻呋钠8瓶(已用完)等兽用处方药,还有18个使用过的注射器。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出示在当事人养殖场里发现的兽用处方药的处方笺,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处方药的处方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涉案兽药,进行拍照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2025年5月12日,执法人员对该养殖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进行询问时,当事人承认因牛生病,未经兽医开具处方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违法事实。违法事实:疏附县沙迪克农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未经兽医开具处方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禁止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处方药管理的兽药”之规定。
本机关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疏附县农业农村局
2025-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