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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宏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熊再祥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511MA4PKN4N2F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邵阳市邵阳经济开发区金鸡路与荷龙路交汇处邵阳海永金属产业基地18栋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27
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
2025-03-05
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3
2025-01-14
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4
2023-11-06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0
2023-12-14
(2023)津0319民初2491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邵阳市宏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邵市监处字〔2024〕2023--122号
2023年12月13日,我局收到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邵北市监移送〔2023〕009号),案件涉及我辖区内的企业邵阳市宏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超期未检。2023年12月19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到邵阳市宏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正在使用超期未检的电动单梁起重机,便要求其提供超期未检起重机械(型号LDA5-20.6A3、产品编号:2106102711)的检验报告和使用登记证等资料,当事人未能当场提供超期未检起重机械的检验报告和使用登记证,我局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其3日内必须提供检验报告和使用标志等资料。2023年12月21日下午,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再次到邵阳市宏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要求其提供检验报告和使用标志等相关资料,当事人仍不能提供。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长,没有造成社会影响,在现场查处时已经停用,自行进行了整改,事发后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提供证据材料,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一)项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九章第一节三十七第(三)裁量基准1.符合本章节规定从轻情形和裁量幅度,因此可对当事人作从轻处罚。本着公平公正、处罚与教育、综合裁量、过罚相当相结合的原则,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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