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宜生堂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郝德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603MA196U4741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万峰路 32 号 S-2(申报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处罚[2023]426号
(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2023年9月22日,执法人员对大庆市龙凤区宜生堂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药品,维生素D滴剂等详见财务扣押清单,共计3个品种13盒,以上药品现场未提供随货同行单、发票、供货企业资质。经调查,当事人经营场所维生素柜台内摆放的维生素D滴剂(胶囊型)已超过有效期,构成销售劣药的行为,货值金额144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销售阿托伐他汀钙片(立普妥)和苯磺酸氨氯地平片,无法提供随货同行单、发票、供货企业资质,构成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货值金额356元,违法所得38元,退赔金额38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大庆市龙凤区宜生堂大药房《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魏成红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营业员贾俊英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一份证明主体经营资质、当事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
2、大庆市龙凤区宜生堂大药房营业员贾俊英的询问笔录1份、消费者询问笔录1份、微信退款记录截屏照片1份,证明当事人承认存在相关违法事实,以及当事人购进药品、召回、退赔过程。
3、现场检查笔录1份,扣押的药品价格签照片,证明检查情况和扣押药品销售价格。
4、维生素D滴剂(胶囊型)的随货同行单和供货企业资质,证明上述药品来源、购进数量及购进价格。
5、自省书1份,证明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并积极改正。
罚款3.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30000.00元
大庆市局食品安全执法大队
2024-01-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