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耀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房少斌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04MABQC98J75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街道环城南一路9号和平安置房8栋1单元8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市文综罚字〔2025〕34号
经查,2025年5月13日至15日,桂林市耀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导游肖*嵩为团号为L-GX-100575DJ20250352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肖*嵩在进行导游活动时,向旅游者兜售紫米酥,收款人民币800元,2025年5月25日退还旅游者800元。肖*嵩存在“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行为。
1.对肖*嵩罚款人民币1500元;2.对桂林市耀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
1500.00元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07-22
2
市文综罚字〔2025〕7号
经查,2025年2月12日至14日,导游胡*君受桂林市耀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为团号为L-GX-100575DJ20250181的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带团过程中导游向旅游者兜售桂花糕、罗汉果、漓江鱼等物品共计人民币250元。胡*君的行为构成“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1.对胡*君罚款人民币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50元;2.对桂林市耀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
8000.00元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04-07
3
市文综罚字〔2024〕9号
经查,2023年11月29日,导游石*受桂林市耀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接待团号为JY888-1129-11旅游团队,带团过程中导游向旅游者兜售特产3套,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
1.对石*处人民币2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
2.对桂林市耀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
2000.00元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04-13
4
桂文综罚字〔2023〕40号
2023年3月19日,导游员申*受桂林市耀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具体接待YJ888-0319-01团,在游客行程最后一天(3月22日),导游员申*在随团旅游大巴车上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成功兜售10套,直接销售额1000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
1.对申*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
2.对桂林市耀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
10000.00元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