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新力量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尚田二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本中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3MA2CKJP44C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尚田街道尚一村十脚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浙经信罚决字﹝2025﹞第000198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5年8月20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镇**路**号被本机关检查发现在售的酷**K**儿童电话手表3台(货值38元/台,生产商不明)应当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以上涉案设备合计货值为114元,本机关未发现近两年内当事人有售出应当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而未取得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未产生违法所得。执法人员在上述涉案设备的包装、说明书及机身上均未发现标识有发射功率,当事人也无法提供上述涉案设备的发射功率信息,故无法认定上述涉案设备的发射功率。经本机关责令改正,当事人已将涉案设备下架停止销售并封存于店铺内,达到整改要求。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和内容:当事人实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十四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属于销售未取得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经责令改正,已达到整改要求,本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销售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销售的设备货值1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由于无法认定涉案违法设备的发射功率,不符合《浙江省经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裁量基准》”)中危害后果轻微、危害后果较轻及危害后果严重的情形,本案适用《裁量基准》中关于“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责令改正,达到整改要求,不符合有关‘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情形规定的,一般处罚:没收违法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设备货值3%以上6%以下的罚款”的裁量阶次。此外,由于当事人未售出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未产生违法所得,应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并处违法销售的设备货值3%以上6%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于在3%以上6%以下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的罚款比例,按照《裁量基准》中关于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八种情形的要求,结合当事人主观过错程度较轻、危害后果较小、积极改正并配合案件调查等因素,决定对当事人处违法销售的设备货值3%的罚款。综上,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酷**K**儿童电话手表3台(货值¥114.00);2、处以违法销售的设备货值3%的罚款人民币叁元肆角贰分整(¥3.42)。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鉴于当事人经责令改正,已达到整改要求,本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销售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销售的设备货值1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由于无法认定涉案违法设备的发射功率,不符合《裁量基准》中危害后果轻微、危害后果较轻及危害后果严重的情形,本案适用《裁量基准》中关于“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责令改正,达到整改要求,不符合有关‘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情形规定的,一般处罚:没收违法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设备货值3%以上6%以下的罚款”的裁量阶次。此外,由于当事人未售出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未产生违法所得,应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并处违法销售的设备货值3%以上6%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于在3%以上6%以下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的罚款比例,按照《裁量基准》中关于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八种情形的要求,结合当事人主观过错程度较轻、危害后果较小、积极改正并配合案件调查等因素,建议对当事人处违法销售的设备货值3%的罚款。综上,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财物酷比亚K02儿童电话手表3台(货值¥114.00);2、处以违法销售的设备货值3%的罚款人民币叁元肆角贰分整(¥3.42)
3.42元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10-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