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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甘文锋注册资本:27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303093018647C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经济开发区(西来峰项目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8-08
(2022)内0303民初632号
承揽合同纠纷
张**
乌海市裕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张**,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3-21
(2024)宁0104民初15942号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范红刚;李明
裁判文书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
2024-10-29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范红刚;李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3
2023-05-25
(2023)内0303民初387号
劳动争议
张**、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42199.20元
民事案件
2
2023-12-23
2022-09-01
(2022)内0303民初632号
承揽合同纠纷
张**、乌海市裕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248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7-19
2022-07-05
(2022)沪0114民初114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艾克森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12-03
2021-08-02
(2021)内0303民初601号
劳动争议
穆**、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489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3-03
2021-02-02
(2021)内0303民初1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奕宝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11-27
2019-10-29
(2019)内03民辖终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工业锅炉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7
2017-12-29
2017-12-07
(2017)鲁0306执保593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淄博天炬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7-12-29
2017-12-07
(2017)鲁0306民初3019号之一
合同纠纷
淄博天炬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7-12-29
2017-12-01
(2017)鲁0306执保5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淄博天炬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468308.63元
执行案件
10
2017-12-25
2017-12-07
(2017)鲁0306执保593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淄博天炬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南区)应急罚﹝2025﹞危化一队-033号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规定。
2025年6月3日9时10分许,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硫酸一车间发生灼烫事故,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97.18万元。危化一队于2025年8月24日收到事故调查报告。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不到位,焙烧炉停车方案风险辨识不全面,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
2971800.00元
乌海市海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5-11-21
2
(海南区)应急罚﹝2025﹞危化一队-013号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规定。
2025年4月5日16点06分许,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二萘酚污水处理车间发生火灾事故,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3.65万元。危化一队于2025年7月31日收到事故调查报告。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施工作业方案,隐患排查不彻底,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未针对承包商施工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
336500.00元
乌海市海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5-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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