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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巴隆图煤炭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石金海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0279361890XD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塔拉壕镇白家梁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0-19
(2020)内06民终1708号
,夏**
,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巴隆图煤炭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04-26
(2020)内0602民初99号
劳动争议
夏**
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巴隆图煤炭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3
2020-04-26
劳动争议
夏**
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巴隆图煤炭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4
2020-04-23
(2020)内0602民初99号
劳动争议
夏**
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巴隆图煤炭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5
2020-04-23
劳动争议
夏**
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巴隆图煤炭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5-09-16
(2015)包青民催字第6号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昱欣工程有限公司,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巴隆图煤炭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2
2015-06-27
申请公示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昱欣工程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昱欣工程有限公司,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巴隆图煤炭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7-01
2021-02-22
(2021)内民申224号
劳动争议
夏**与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巴隆图煤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2-29
2020-12-07
(2020)内06民终1708号
劳动争议
夏**与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巴隆图煤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100593.7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3号
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巴隆图煤炭有限公司,地址:东胜区塔拉壕镇白家梁村,法定代表人:石金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279361890XD。。现查明 2024年2月19日,我大队对位于东胜区塔拉壕镇白家梁村的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巴隆图煤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石金海)进行检查时,发现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该单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现场照片以及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巴隆图煤炭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纳通过在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线下扫码收费系统扫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东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2月19日,我大队对位于东胜区塔拉壕镇白家梁村的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巴隆图煤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石金海)进行检查时,发现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该单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现场照片以及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95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消防大队
2024-0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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