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菱力达电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辉 | 注册资本:5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1MA4KM664XL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长丰村K9地块新建商业服务业设施项目(长丰村城中村改造K9地块)1幢/单元1-2层(12)商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市监处罚〔2026〕159号
经查,当事人对武汉市武昌区铂金天地小区2栋2单元1号电梯(设备代码:3114201062012120050)和2栋2单元2号电梯(设备代码:3114201062012120051)进行维保养时,两台电梯底坑均有垃圾且2号电梯底坑还有少量渗水,维保人员现场清理了垃圾,并在维护保养单“底坑环境”栏中标注正常。本局于2026年5月8日发现的2栋2单元2-2-1电梯底坑垃圾,于两次半月维护保养间产生。
当事人对武汉市武昌区铂金天地小区3栋3单元1号电梯(设备代码:3114201062012110054)和3栋3单元2号电梯(设备代码:311420106201211005)进行维保养时,两台电梯底坑均有明显积水,维保人员在小区物业管理微信群告知物业及时清理积水,并在维护保养单“底坑环境”栏中标注正常,与实际情况不符。
再查,当事人于2026年5月26日和2026年5月27日再次对上述4台电梯维护保养时,如实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并将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函告给电梯使用单位。
另查明,涉案电梯维保费用为3800元/台/年,约316.67元/台/月,当事人违法所得316.67元。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16.67元;
2.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