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亨悦购物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应海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1026MACM71CKX8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廊坊市文安县经济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月星生活广场10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文市监文处罚字[2025]26号
经查:2024年11月22日,当事人从保定白沟新城辉旭电器商行购进万利达电热水壶10台,购进价为14元\/台,共计140元,于2024年11月26日被通力检测认证(广东)有限公司购买2台用于抽样检测,销售价为29.9元\/台,其余8台均于2025年5月30日以前售出,售价为29.9元\/台。2025年5月30日我局接到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11月26日在文安县亨悦购物超市抽检的电热水壶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o:TMCC-WT202411-218),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为文安县亨悦购物超市销售的电热水壶标志和说明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GB4706.19-2008标准,依据《小家电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王红娟、王辉于当日向当事人下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与检验报告,至2025年6月24日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当事人销售的电热水壶货值金额为299元,获利159元。
没收违法所得0.0159万元,罚款0.0400万元
400.00元
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0
2
文市监处罚字〔2024〕26号
经查:自2023年7月24日至2024年5月16日,当事人在文安县经济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月星生活广场内经营化妆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罚款1.5000万元,警告
15000.00元
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