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小包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康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421MA7D2GE56D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乌兰镇西滩村闇门南山路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靖)市监罚〔2025〕154号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2025年5月28日,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对靖远小包超市进行立案调查。2025年6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超市授权委托人包正林进行了询问调查,现已将当事人违法事实调查清楚,当事人对违法行为无异议,认可上述事实,并在相关据材料上签字确认。
经调查,当事人靖远小包超市位于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乌兰镇西滩村闇门南山路4号,该店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0421MA7D2GE56D,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16204212132768。涉案的“银芙”3+2红豆吐司,该超市购进该食品时未严格索取供货商资质和食品购销凭证(食品电子一票通)。现查明,生产日期2024.12.20为预包装牛肉肉松面包,购进价格是2.3元/包,销售价格是3元/包。当事人该店店员包正林确认于2025年5月24日向投诉人销售了一包,生产日期:20241205的“银芙”3+2红豆吐司,产品过期后再未销售,剩余两包,2025年5月28日被我局依法扣押,上述产品的货值为9元,违法所得3元。
对靖远小包超市进行了:
1.罚款:金额5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元;
3.没收非法财物:超过保质期的2包“没收银芙”3+2红豆吐司;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5003元,大写伍仟零叁元整。
5000.00元
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