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林森美达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邦军 | 注册资本:10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83MABPUPPC9H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熊集镇钟湾村六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枣阳市监处罚〔2026〕295号
经查明,当事人系经本局核准登记从事板材加工的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使用涉案产品编号171309的锅炉用于产生热蒸汽压实板材。涉案锅炉由太康县银宇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制造,设备类型:承压蒸汽锅炉,制造日期:2017年12月18日,产品型号:WNS2-1.25-Y(Q),燃料种类:轻油、天然气,额定蒸发量:2t/h,额定工作压力:1.25MPa,锅炉本体水容积:5.1m3,2018年11月22日经过安装监督检验后投入使用,锅炉上次内部定期检验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检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3日、锅炉上次外部定期检验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检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检验时燃料种类均为油,检验结论均为符合要求。
2026年1月2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枣阳)市监特令〔2026〕第NC5号,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上述锅炉。2月11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锅炉已经停止使用的整改报告,2月12日,执法人员对涉案锅炉复查,发现锅炉确已停止使用。2026年4月17日,执法人员就改造及使用锅炉一事对当事人开展询问调查;并于5月7日向当事人下达了《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枣市监限提〔2026〕191号),要求当事人提供锅炉改造的相关资料;5月20日,执法人员再次就改造及使用锅炉一事对当事人开展询问调查;截至案件调查终结,当事人始终未能提供锅炉改造施工方的相关资质、付款凭证、改造记录和所使用生物质燃烧器的相关技术资料。
2026年5月20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情况说明,称涉案锅炉系于2025年底由生物质进料装置推销人员上门推销改造业务并实施,双方口头约定改造费用1.5万元并以现金全额支付,改造完工后未留存对方联系方式、资质证明及任何书面合同、票据。因公司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不清楚特种设备安全法律关于私自改造锅炉的相关规定,也不了解改造需事前报备、施工监督、完工检验等法定流程,未核查对方资质、留存相关手续,最终造成本次违法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经本局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