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诺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海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801MA79GLG47P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塔指东路阿克塔什村3组安置楼下14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库市监处罚〔2025〕246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7月2日经我局核准登记办理了《营业执照》,在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塔指东路阿克塔什村3组安置楼下14号门面从事救护车转运,殡葬用品销售,殡葬服务等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为王海;
为谋取交易机会获得客户,当事人在2021年6月至2024年8月从事非急救转运病人期间,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王海结识库尔勒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护车司机方卫江、巴州人民医院救护车司机张志斌、巴州人民医院急诊医学科医生郭大勇、农二师医院内科楼9楼一名卫生员(维吾尔族女性,微信号:m13345456583,微信昵称:guli rana,手机号:13345456583。)和护工王娟、谢金华。上述方卫江等人均在医院工作,据有掌握需转运病人信息的优势地位,均与王海达成口头协议,将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需要转运病人介绍给当事人,当事人达成交易后给予其“好处费”。期间行贿金额共计5340元,明细如下:
2021年6月,当事人结识库尔勒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护车司机方卫江(微信号:wxid_o1wjlm3regkg21,微信昵称:方卫江,手机号:13909965719。)。方卫江作为医院救护车司机,方卫江将需要转运病人介绍给王海,当事人和病人达成交易后会给方卫江转账“好处费”。于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期间,王海以每笔200元分5次向方卫江微信转账,合计1000元;
分别于2022年6月20日和2023年2月8日,王海向给其提供客户转运信息的新疆巴州人民医院救护车司机张志斌(微信号:Zhh830923,微信昵称:张志斌,手机号:15276278899。),微信转账2次“好处费”,合计150元;
于2022年3月12日至2022年10月8日,王海给其提供客户转运信息的新疆巴州人民医院急诊医学科医生郭大勇(微信号:g18999025938,微信昵称:星云,手机号:18999025938。),微信转账10次“好处费”,合计3660元;
于2023年8月10日,王海给向其提供客户转运信息的护工王娟(微信号:juanzhi99,微信昵称:王娟15276222500(护工),手机号:15276222500。)微信转账“好处费”20元;
于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6月11日,王海给向其提供客户转运信息的护工谢金华(微信号:wxid_x156pkl7ethv22,微信昵称:谢金华13150257568,手机号:13150257568。),微信转账6次“好处费”,合计310元;
分别于2024年8月5日和2024年8月9日,王海给向其提供客户转运信息的农二师医院内科楼9楼的一名卫生员(维吾尔族女性,微信号:m13345456583,微信昵称:guli rana,手机号:13345456583。),微信转账2次“好处费”,合计200元。
当事人未制作收款明细,涉案交易额无法核实,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采用财物贿赂利用职权影响交易的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责令当事人改正商业贿赂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如下: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