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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安信源包装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曾兴国注册资本:2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146839823725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冠山街道龙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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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4号
贵州安信源包装有限公司整改期限届满后大队对该公司进行复查,发现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 设置,其余两条问题已整改,存在1 条火灾隐患问题未按时整改完毕。贵州安 信源包装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 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 予贵州安信源包装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现查明 2025年4 月14日,我大队防火监督员对贵州安信源包装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冠山街道龙里高新技术产 业园建设路,法定代表人:曾兴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46839823725) 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三条火灾隐患:未设置室内消火栓, 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办公区与车间分隔不符合标准。大队下发了《责令 限期改正通知书》(龙消限字〔2025〕第0057号)要求该公司于2025年10 月15 日前改正。整改期限届满后大队对该公司进行复查,发现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 设置,其余两条问题已整改,存在1 条火灾隐患问题未按时整改完毕。贵州安 信源包装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 规定,以上事实有《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龙消限字〔2025〕第0057号)、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编号:[2025]第0607号)、《自行书写材 料》、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 予贵州安信源包装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龙里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10-2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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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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