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蓝熊酒酷食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韦亚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205MACLQ5H1XW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柳州市柳北区白沙路5号之一香颂春天2栋1-3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柳北市监处罚〔2024〕170号
当事人2024年6月17日从供货商柳州市柳北区天瑞酒业贸易商行处购进42瓶天朝上品(贵人)酒用于销售,进货价为50元/瓶,销售价为105元/瓶。该食品外包装标签标注有“天朝上品?贵人,酒精度:53%vol,净含量500ml×6,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552038202190,生产企业: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等文字内容。当事人通过美团平台于2024年6月17日售出30瓶给投诉举报人,除去平台优惠后实际销售金额共计3140.1元,除去平台抽成后实际收入2961.1元。库存的12瓶上述天朝上品(贵人)酒于2024年6月25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上述天朝上品(贵人)酒经经“天朝上品?”注册商标持有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鉴定,鉴定结论为“经鉴定,上述12瓶天朝上品(贵人)酒与我公司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符,非我公司生产,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当事人在接到投诉后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并作出退一赔一补偿。当事人不知道所销售的上述天朝上品(贵人)酒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采购上述天朝上品(贵人)酒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提供进货单据。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
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上述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天朝上品酒,并给予当事人没收上述侵犯商标专用权天朝上品(贵人)酒12瓶的行政处罚。
0.00元
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