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透山镇诚信牛奶雪糕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10423MA0TUEDE2U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红透山镇红透山村棚户区改造21号楼8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市监处罚〔2023〕13号
2023年5月23日,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红透山镇诚信牛奶雪糕超市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侵犯“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电池289粒,其中5号南孚碱性电池247粒、7号南孚碱性电池42粒。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涉嫌侵权商品予以扣押。上述商品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打假人员甄别,认定为侵犯“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商品,并出具了编号为“(2023)南孚309011号”《鉴定证明》。2023年5月24日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下达《案件交办通知书》。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经报请主管局长批准,于2023年6月1日立案。
经查,当事人经销的侵犯“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电池是从个人处购进,共购进5号电池5盒(每盒60粒)、7号电池1盒(每盒60粒),5号电池与7号电池的购进价格均为105元/盒。5号电池与7号电池的销售价格均为2元/粒。至被查扣时5号电池售出53粒,剩余247粒,7号电池售出53粒,剩余42粒。违法经营额720元,违法所得142元。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信息,也无法提供采购该批电池的进货票据及购销台账。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侵犯“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电池5号247粒、7号42粒;
3.没收违法所得142元;
4. 罚款720元,上缴国库。
720.00元
清原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