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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鸿注册资本:5151.12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40000735548683K所属地区:西藏
企业地址:拉萨市八一国际广场B栋10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7
(2024)川0107民初29209号
服务合同纠纷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聚晟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
2025-02-27
(2024)川0107民初29191号
服务合同纠纷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聚晟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3
2025-02-17
(2024)川0107民初29209号
服务合同纠纷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聚晟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4
2025-02-17
(2024)川0107民初29191号
服务合同纠纷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聚晟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5
2025-01-21
(2024)川0116民初13908号
承揽合同纠纷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港中旅(成都)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6
2025-01-08
(2024)川0793诉前调2038号
服务合同纠纷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7
2023-06-07
(2023)藏0402民初196号
服务合同纠纷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林芝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8
2020-04-26
(2020)川01民特163号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伍*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0-01-08
(2019)川0108民初8598号
劳动争议
余**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10
2019-05-30
(2019)藏02民初3号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方**
西藏日喀则市超日国策太阳能应用有限责任公司
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5-30
(2024)川0107民初29191号
服务合同纠纷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聚晟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
2025-05-30
(2024)川0107民初29209号
服务合同纠纷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聚晟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3
2025-01-10
(2024)川0107民初29209号
服务合同纠纷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聚晟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4
2025-01-10
(2024)川0107民初29191号
服务合同纠纷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聚晟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02
2020-12-18
(2020)川01民终13174号
离婚纠纷
陈**、张*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06-30
2020-06-05
(2020)川01民终7345号
劳动争议
余**、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5-28
2020-01-13
(2019)川0108民初8598号
劳动争议
余**与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05-28
2020-05-08
(2020)川01民特163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0-23
2018-08-01
(2018)川0108民初4452号
劳动争议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等与余**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06-04
2018-06-04
(2017)川01民终7527号
劳动争议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177034.59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绵北环罚﹝2024﹞03号
2024年1月29日对《绵阳晟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催化剂(酶)制剂法生产功能食品原料线及生物科技孵化平台(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了调查,发现编制的报告书存在以下质量问题:1.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报告书中初期雨水池兼做事故应急池可行性论证不足,未考虑最大暴雨条件下初期雨水池以及事故应急池储存需求。2.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错误。报告书中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源强核算采用类比法,类比对象为美国EPA对城市污水厂恶臭污染物产生情况的研究,类比对象与本项目在废水污染物浓度范围和处理工艺特点等方面不具备相似性和可比性。
违法事实:2024年1月29日对《绵阳晟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催化剂(酶)制剂法生产功能食品原料线及生物科技孵化平台(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了调查,发现编制的报告书存在以下质量问题:1.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报告书中初期雨水池兼做事故应急池可行性论证不足,未考虑最大暴雨条件下初期雨水池以及事故应急池储存需求。2.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错误。报告书中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源强核算采用类比法,类比对象为美国EPA对城市污水厂恶臭污染物产生情况的研究,类比对象与本项目在废水污染物浓度范围和处理工艺特点等方面不具备相似性和可比性。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十项的规定
-元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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