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巧媳妇地锅炖活鱼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秀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7MA1A0D2Q9T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铁南综合楼1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碾市监处罚〔2025〕19号
经查,当事人使用的型号为ACS-30的计量器具属于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使用时应进行强制检定。上述计量器具主要用于食品销售时进行称重使用,上述设备未张贴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也未提供检定报告。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身份;
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3.《现场笔录》1份,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4.《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陈述的事实;
5.计量器具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使用的计量器具未经检定的事实。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并处罚如下:罚款300元。
300.00元
-
2025-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