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灵川县吉百惠林龙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肖文广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323MACMNY4U8U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灵川县灵田乡灵田街上(地号:8)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烟立【2025】第1号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企业进货
罚款2733.3元
2733.30元
灵川县烟草专卖局
2025-02-19
2
灵市监处罚〔2024〕180号
灵川县吉百惠林龙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其中康师傅藤椒牛肉面,生产日期:M20240110 16B 17:03 ,保质期至20240709,净含量:面饼+配料103克 面饼:85克,销售价格:3元/组(每组两袋,共6袋);电解质饮料,生产日期:2023.5.27 15:34C027 GP ,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555ml,销售价格:3.5元/瓶;银鹭花生牛奶双蛋白饮品,生产日期:2023 06 30 05:13 W3 XM,保质期:十二个月,净含量:450毫升,销售价格:4.0元/瓶。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6月份从上一任老板处接手该店铺,上述康师傅藤椒牛肉面、电解质饮料、银鹭花生牛奶双蛋白饮品食品都是上一任老板留下的货品,从叠彩区名雯食品经营部处采购,超过保质期后仍放在销售货架上经营。本案货值20.0元(3元/组×3组+3.5元/瓶×2瓶+4元/瓶×1瓶=20元),因当事人无销售台账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有消费者投诉购买了一瓶超过保质期的东鹏快补水饮料,故违法所得为3.5元。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康师傅藤椒牛肉面6袋、电解质饮料2瓶、银鹭花生牛奶双蛋白饮品1瓶; 2、没收违法所得3.5元; 3、罚款人民币4000.0元 ,上缴国库。
4000.00元
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