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金万通客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公丽娟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6MA07BGBD3H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红桥区铃铛阁街道万华里18-130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2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2
2026-05-2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3
2026-05-1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4
2025-07-11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5
2025-06-26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6
2025-02-13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7
2024-06-2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8
2023-12-1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9
2023-11-1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10
2023-09-1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交(总)罚〔2026〕06459号
客运经营者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
12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6-04
2
粤中交罚﹝2026﹞00616号
2026年04月15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中山市小榄镇G105国道鸿远二手车门口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天津金万通客运有限公司使用津CH7058大型客运包车在中山市小榄镇G105国道鸿远二手车门口上客,需要收取乘客车费。经核查,该车属于省际包车,持有“天津市-中山市”客运标志牌,乘客不是以包车的形式乘坐该车。当事人天津金万通客运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津CH7058大型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以上事实,有驾驶员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车辆证件、线路牌照片、包车合同、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5
3
晋交晋中10运政罚〔2026〕J001号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天津金万通客运有限公司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案
-元
昔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6-05-21
4
深交罚决第﹝2026﹞ZD02984号
2026年02月12日14时19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春运执勤点对津CX3723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车装载30名乘客,由东莞、深圳前往贵州遵义,该车有道路运输证,车属公司有客运经营许可,司机出示相关从业资格证并表示该趟行程为车属公司安排,该趟是包车运输,能出示有效的包车合同及包车标志牌,但该车车籍所在地为天津市。天津金万通客运有限公司实施了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违法行为。经核,上述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19
5
津交(总)罚〔2026〕06193号
道路运输企业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
-
12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4-10
6
粤中交罚﹝2026﹞00340号
2026年02月06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中山市黄圃镇格兰仕门口路边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天津金万通客运有限公司使用津CK3855大型普通客车搭载一批乘客从中山到河南驻马店,再回天津。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乘客之间互不相识,未参加团体包车活动,且包车合同显示包车行程为“天津市-昭通市”,实际行程与包车合同不一致。经核查,该车属于省际包车,持有“天津市-昭通市”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当事人天津金万通客运有限公司使用津CK3855大型普通客车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以上事实,有司机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车辆证件、线路牌照片、包车合同、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01
7
粤穗交运罚﹝2026﹞1(2026)01300018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津CX3608大型客车于2026年01月30日在广州市海珠区芳盛街60号旁有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行为,驾驶员为张振刚,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一千元罚款
1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1
8
粤穗交运罚﹝2026﹞1(2026)01300019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津CX3608大型客车于2026年01月30日在广州市海珠区芳盛街60号旁有包车客运的运输车辆未在显著位置挂放标志牌的行为,驾驶员为张振刚,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
2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1
9
粤中交罚﹝2026﹞00128号
2026年01月14日,单位执法人员在中山市交通执法指挥中心通过中山市三乡古鹤加油站路段监控摄像头抓拍的视频中发现,2026年01月14日08时14分左右,当事天津金万通客运有限公司使用津CH7058客车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经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使用津CH7058客车在中山市三乡古鹤加油站路边停靠上客,该乘客不是包车合同内的乘客,并需要收取车费。经核查,该车属于省际包车,持有“中山市—天津市”客运标志牌和包车合同,路边上车的乘客不是以包车的形式乘坐该车。以上事实,有车辆信息、企业信息、违章次数截图、监控抓拍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4
10
津交(总)罚﹝2026﹞06070号
天津金万通客运有限公司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
12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