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华信纸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全华安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881699787301P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廉江市安铺镇南郊联营纸箱厂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10
(2024)粤0881民初357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湛江华信纸业有限公司
安徽普惠织物有限公司
廉江市人民法院
2
2023-11-24
(2023)粤0606民初303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湛江华信纸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美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惠美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3
2023-11-16
(2023)粤0606民初303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湛江华信纸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美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惠美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4
2021-11-18
(2021)粤0881民初3036号
合同纠纷
湛江华信纸业有限公司
中山火神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廉江市人民法院
5
2021-07-02
(2021)粤0881民初3036号
合同纠纷
湛江华信纸业有限公司
中山火神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廉江市人民法院
6
2021-05-26
(2021)粤0881民初22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湛江华信纸业有限公司
海南鑫隆包装有限公司
廉江市人民法院
7
2021-05-25
(2021)粤08民终1505号
合同纠纷
全**,湛江华信纸业有限公司
中山火神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全**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0-10
2021-05-31
(2021)粤08民终1505号
合同纠纷
湛江华信纸业有限公司、全**等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4-07-03
2014-07-03
(2014)武民催字第1号
申请人湛江华信纸业有限公司申请宣告票据无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湛(廉)环罚字﹝2025﹞19号
根据生态环境部交办的2025005在线数据异常的线索,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7月17日对该公司位于廉江市安铺镇南郊联营纸箱厂内的瓦楞纸生产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公司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没有全流程标定记录,无校验记录,日常校准无颗粒物、流速校准记录,不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11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日常运行质量保证要求11.2定期校准b)无自动校准功能的颗粒物 CEMS 每 15d 至少校准一次仪器的零点和量程,同时测试并记录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e)抽取式气态污染物CEMS每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全系统的校准,要求零气和标准气体从监测站房发出,经采样探头末端与样品气体通过的路径(应包括采样管路、过滤器、洗涤器、调节器、分析仪表等)一致,进行零点和量程漂移、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的检测。f)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流速 CMS 每 24h 至少进行一次零点校准,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流速 CMS 每 30d 至少进行一次零点校准;”和“11.4定期校验a)有自动校准功能的测试单元每6个月至少做一次校验,没有自动校准功能的测试单元每3个月至少做一次校验;校验用参比方法和CEMS同时段数据进行比对,按本标准9.3进行;”的规定。2.该公司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站房、排水口没有安装视频监控,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没有配备水质自动采样器,不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19)“5.3.10 监测站房内、采样口等区域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5.4.1 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具有采集瞬时水样及混合水样,混匀及暂存水样、自动润洗及排空混匀桶,以及留样功能。”的规定。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零贰佰伍拾元整
110250.00元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11-26
2
湛(廉)环罚字﹝2025﹞17号
2025年7月17日对该公司位于廉江市安铺镇南郊联营纸箱厂内的瓦楞纸生产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瓦楞纸生产项目正在生产,制纸、制浆等生产设备正在运行,锅炉正在使用,废气治理设施(脱硫脱硝+布袋除尘设施)正在运行,烟囱正在排放的废气呈白色。廉江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对该公司的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1)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廉江环境监测(测)字(2025)第G103号]显示,该公司外排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折算浓度大于145mg/m’,超过《排污许可证》排放许可浓度限值30mg/m的3.83倍
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