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红之霖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君运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MA5LA2AK2C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玉林市玉州区玉东大道88号光大索菲特国际大酒店配套商贸大楼50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20
(2022)浙0192民初42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朱**
广西玉林红之霖商贸有限公司
杭州市互联网人民法院
2
2021-08-03
(2021)鄂1102民初2355号
合同纠纷
钟**
广西玉林红之霖商贸有限公司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3
2021-08-02
(2021)鄂1102民初2355号
合同纠纷
钟**
广西玉林红之霖商贸有限公司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9
2021-08-20
(2021)鄂1102民初23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钟**、广西玉林红之霖商贸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7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区市监处罚〔2025〕328号
经查明:当事人2020年5月份在淘宝天猫平台开设的网店(帐户名:果味颂旗舰店)。在淘宝天猫果味颂旗舰店平台网店销售“海南金凤梨”,网页显示的发货地址为海南,实际上发货地为昆明,由于2025年4月份商家“海南金凤梨”货源供应不稳定,所以导致有部分“海南金凤梨”是从云南昆明产地发货,没有及时更改网站页面发货地,导致2025年4月份至2025年5月8日使用“海南金凤梨”内容发布虚假广告,期间以销售价为(37.8元/9斤装)进行销售,总共销售了30单,销售金额为1134元;同时销售“黄瓜15.8优惠到手”实际上原价为25.8元,参加活动促销是会有10元优惠卷使用,在参与活动是实际购买价格为15.8元(活动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3日活动结束优惠卷已经失效恢复原价25.8元,在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5月8日期间共销售了15单,以销售价为(原价:25.8元/5斤装),销售金额为387元。由于该公司的疏忽,未对网页主图“黄瓜15.8优惠到手”进行相关描述内容予以更改,导致2024年4月份至2025年5月8日使用“黄瓜15.8优惠到手”内容发布虚假宣传广告。上述发布两套虚假广告于2025年5月8日全部整改到位。上述两套广告制作费用是300元/套*2套=600元。
当事人无从轻从重情节,办案人员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400元。
2400.00元
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