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内蒙古顺源昌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顺和注册资本:999.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03MA0N05X95W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小微企业创业园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8-02
2019-06-23
(2019)内0102执1492号
内蒙古巨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巨华大酒店与内蒙古顺源昌商贸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01-14
2018-07-02
(2018)内0102民初2134号
内蒙古巨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巨华大酒店与内蒙古顺源昌商贸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01-09
2018-08-01
(2018)内0102民初2134号
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巨华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巨华大酒店与内蒙古顺源昌商贸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413.99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市监处罚〔2025〕68号
当事人未办理歇业备案,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8年度、2020年度至2023年度均未进行年度报告;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期间2次向当事人寄送挂号信,因原址查无此人及电话号码空号被退回;2022年度至2024年度是否进行纳税申报情况为未办理税务登记;2025年2月1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注册登记信息中留存的所有留有联系电话的人员进行了电话回访,电话为联系电话已由他人使用,未联系到当事人;2025年2月11日对其登记住所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其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元
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