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联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万延帮 | 注册资本:35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2017734962473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北郊路嘉禾清逸园高层2号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31
2022-06-23
(2022)新2201民初2319号
劳务合同纠纷
谢**、曾**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04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市税稽罚(2025)32号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方面 2018年你公司取得乌鲁木齐建美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水磨沟区南湖北路顺风存建材经销部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42份,金额合计4108257.36元,税额合计123247.64元,价税合计4231505.00元,并计入2017年的主营业务成本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进行税前扣除。 经查证:你公司记账凭证记录,购买原材料的款项主要通过业务员支付,通过调取你公司对公账户及法定代表人的资金流水,你公司对公账户2017年给业务员银行卡转账391829.00元,2018年给业务员银行卡转账1000000.00元,未将货款支付给开票方或实际供货方。另,你公司记账凭证记录业务员领取现金1100000.00元用于购买材料,针对现金购材料的业务,你公司无其他佐证资料进行证实。 综上所述,你公司支付的2491829.00元未实际支付给开票方,剩余的1739676.00元无支付记录。 经我局查证及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稽查局《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共同证实:你公司与乌鲁木齐建美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磨沟区南湖北路顺风存建材经销部之间无真实货物交易,取得的上述4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确认为虚开。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及委托协查凭证清单打印件;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询问笔录;你公司文员询问笔录;你公司对公账户银行流水打印件;法定代表人银行流水打印件;业务员银行流水打印件,共同证实你公司未向开票方或供货方支付货款,取得的4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确认为虚开。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你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取得乌鲁木齐建美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磨沟区南湖北路顺风存建材经销部虚开的4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4231505.00元,计入2017年主营业务成本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二条之规定,你公司应调减2017年主营业务成本4231505.00元。 你公司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情况:利润总额26473.33元,纳税调整增加额34153.36元,纳税调整后所得60626.69元,弥补以前亏损12571.93元,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532542.23元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