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恒生海绵工艺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贤强 | 注册资本:25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1736867811L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春兰路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2-30
(2020)浙0702民初105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吴**,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中心支公司,兰溪市恒生海绵工艺有限公司,李**,赖**,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
2020-11-23
(2020)浙0702民初91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中心支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吴**,李**,赖**,兰溪市恒生海绵工艺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03
2020-11-23
(2020)浙0702民初91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兰溪市恒生海绵工艺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0-27
2020-10-13
(2020)浙0702民初82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李**、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08-15
2018-02-02
(2017)浙0781民初42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方**与张**、兰溪市恒生海绵工艺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7006.73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路政罚﹝2026﹞50396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23日09时26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9K7+800M义乌方向检查时发现兰溪市恒生海绵工艺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兰溪市恒生海绵工艺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1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30
2
金路政罚﹝2026﹞50316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18日09时23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9K6+600义乌方向检查时发现兰溪市恒生海绵工艺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兰溪市恒生海绵工艺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1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8
3
金路政罚〔2025〕502002
2025年12月19日14时18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何奇君、骆伟群在S319K6+500 上溪方向巡查时,发现王勇驾驶兰溪市恒生海绵工艺有限公司车号为浙GX8J62轻型平板货车运载海绵从兰溪出发前往义乌市上溪镇,车行至S319K6+500上溪方向,接受交通执法人员检查。经执法人员现场丈量:浙GX8J62轻型平板货车车货总长7.2 米、总宽 2.4 米、总高 4.1 米。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1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22
4
金路政罚〔2025〕501989
2025年12月18日09时24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松、骆伟群在S319K6+200 上溪方向巡查时,发现张运河驾驶兰溪市恒生海绵工艺有限公司车号为浙G7XM03轻型普通货车运载海绵从兰溪出发前往义乌市上溪镇,车行至 S319K6+200上溪方向,接受交通执法人员检查。经执法人员现场丈量:浙G7XM03轻型普通货车车货总长5.2 米、总宽 2.2 米、总高 4.1 米。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1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9
5
金路政罚〔2025〕501134
2025年7月28日10时55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凯凯、何奇君在东萧公路4K+750上溪方向巡查时,发现刘焰林驾驶车号兰溪市恒生海绵工艺有限公司为浙 GX3U19 轻型平板货车从兰溪市运载海绵前往义乌市上溪镇,车辆途经东萧公路4K+750上溪方向,接受交通执法人员检查。经现场执法人员现场丈量:车货总长8.2米、总宽 2.1米、总高 4.1 米。(以下无正文)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1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