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济南有德餐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宗传静注册资本:36.2853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181MAC1FT7J0E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诺德缤纷汇邻里中心F1-1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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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济章市监处罚﹝2025﹞219号
2025年2月21日,我局接区疾控中心通报称山东民族技师学院3名学生集中腹泻就医。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山东民族技师学院进行调查,经调查该学生当餐由济南有德餐饮管理合伙企业以配餐形式供餐,执法人员随即抵达济南有德餐饮管理合伙企业。经现场检查,该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标示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网络经营),无集体用餐配餐资质。当事人现场提供出订餐记录单和收银小票各4份等材料。2025年3月3日,局餐饮科接疾控中心电话通知,上述3名学生腹泻的病因是诺如病毒感染,非食品质量问题,当日将该案件线索移交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3月18日,当事人来我局配合调查,其认可未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擅自向山东民族技师学院学生提供配餐一事,配餐车辆为个人私家轿车,不具备冷藏保温等设备设施。当事人陈述该校临时组织活动需要订餐,双方即达成一致,签订供餐协议1份,自2月16日起提供7日午餐。2月20日早上学校向当事人反映有学生腹泻,故双方解除协议约定,停止供餐,实际供餐天数4天,数量共计681份。当事人情形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本办法用语的含义:(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主要服务于集体用餐单位,根据其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规定,已构成集体用餐配送行为。 经调查,当事人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未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擅自向学校师生多人提供配餐服务,在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升高的情况下未及时变更许可事项。经计算,当事人违法经营货值金额4711.5元,取得经营收入即违法所得4711.5元。 案发后当事人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配合调查,未引发不良社会后果。
罚款:500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4711.50元;
5000.00元
济南市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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