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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礼林镇洪金良水果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洪金良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60281MACAME188P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景德镇市乐平市礼林镇街上村农贸市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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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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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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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景乐市监食处罚〔2024〕100号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芒果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在本案中,当事人作为经营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一来没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二来销售的芒果被抽样检验不合格,造成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芒果的事实。其行为违反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十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生产经营食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和第十三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杂店采购食品、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进行进货查验,并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数量、采购日期等内容。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的规定。已构成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芒果的行为事实。
2000.00元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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