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哈娜甜饼屋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乌尔伊提·哈米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0102MA77926685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36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经开市监处〔2023〕146号
经查明:2023年8月2日,在乌昌海关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检中,当事人所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4月7日的驼乳粉经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检测结果蛋白质含量为1.02%,未检出驼源性、牛源性、羊源性成分。2023年9月13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相关产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便函【2023】264号)内容,对当事人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未对检验报告结果提出异议,也未提出复检要求。
经本局执法人员对受委托人伊力江·阿吉进行询问确认,当事人于2023年6月从1名驼乳粉推销员处购进驼乳粉(产品名称:俄罗斯兰驼奶粉,产品类别:调制驼乳粉,原产国:俄罗斯,生产日期:2023年4月7日,净含量:500克每袋,保质期:18个月,经销商:绥芬河市俄罗斯帝国一期40号)1箱,共24袋,进货价每袋38元,进货款912元。之后以每袋58元的价格进行销售,至9月13日检查当日前已销售出11袋,销售金额为638元。余下的13袋产品已被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扣留。当事人提供了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
2、当事人提交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食品许可经营资质;
3、当事人提交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伊力江·阿吉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受委托人伊力江·阿吉的身份;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对相关产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便函【2023】264号)复印件1份,证明此次案件的来源;
5、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编号为№:2313940002000161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证明该批次驼乳粉抽检的情况;
6、当事人提交的《直购中心商户结算单》复印件12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情况;
7、当事人提交的新疆丝路大西门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从事经营的场地出租方的资质情况;
8、当事人提交的新疆丝路大西门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情况说明各1份,证明该公司与当事人经营的相关情况;
9、当事人提交的新疆丝路大西门科技有限公司线下商户入驻合同复印件1份,证明该当事人从事经营的相关情况;
10、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2023年9月13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的情况;
11、执法人员拍摄的现场照片3张,证明执法人员2023年9月13日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的现场情况;
12、执法人员对受委托人伊力江·阿吉做的《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事实。
1、没收违法所得638元;
2、罚款5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5638元。
5000.00元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