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淅东烟花爆竹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志元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303316532943A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淅河镇东星村七组200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14
随州市淅东烟花爆竹厂
湖北晶泰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光伏(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3-27
随州市淅东烟花爆竹厂
联合光伏(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晶泰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2
随州市淅东烟花爆竹厂
联合光伏(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晶泰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曾自然资规罚﹝2026﹞1号
随州市浙东烟花爆竹厂于2012年2月以来,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曾都区淅河镇东星村和陈畈村土地8391.97平方米建设烟花爆竹厂。
1、责令当事人自本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8391.97平方米土地(其中:陈畈村748.41平方米、东星村7643.56平方米)退还给曾都区淅河镇东星村村民委员会、陈畈村村民委员会。2、责令当事人自本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8391.9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3、罚款101521.20元(占用基本农田:350.00㎡×30=10500元,占用一般耕地:2098.58㎡×20=41971.60元,占用其他草地:3926.76㎡×10=39267.60元,占用农村道路:319.39㎡×10=3193.90元,占用坑塘水面:507.6㎡×10=5076元,占用田坎:151.21㎡×10=1512.10元)大写:壹拾万壹仟伍佰贰拾壹元贰角整。
101521.20元
随州市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