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覃子豪 | 注册资本:2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23MA5KEE922U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博白县亚山镇兴隆路00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05
买卖合同纠纷
博白县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
广西筑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博白县人民法院
2
2025-03-04
买卖合同纠纷
博白县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
甘**
博白县人民法院
3
2022-07-21
(2022)桂09民终21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大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中心支公司
博白县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梁**,钟**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7-18
(2022)桂0923民初20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博白县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
韦*,广西南宁天韵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黄**,吴*
博白县人民法院
5
2022-06-27
(2022)桂09民终19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东鑫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博白县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18
(2025)桂0923民初17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博白县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
广西筑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博白县人民法院
2
2025-07-10
买卖合同纠纷
博白县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
广西筑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博白县人民法院
3
2025-03-13
(2024)桂0923民初56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博白县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
甘**
裁判文书
博白县人民法院
4
2025-01-03
买卖合同纠纷
博白县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
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博白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904交罚﹝2025﹞178号
2024年10月28日10时08分,驾驶博白县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桂KY3293货运车辆途经博白县旺茂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3轴8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35.28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交规〔202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从轻减轻处罚计算规则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4〕463号),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25吨,超出限值10.28吨,超限率为41.12%。
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700)
700.00元
博白县交通运输局
2025-02-25
2
桂0904交罚﹝2025﹞144号
2025年01月13日11时41分,驾驶博白县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桂KB8659货运车辆途经博白县旺茂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39.96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交规〔202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从轻减轻处罚计算规则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4〕463号),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8.96吨,超限率为28.90%。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100)
100.00元
博白县交通运输局
2025-02-25
3
桂0904交罚﹝2024﹞884号
2024年04月09日08时52分,驾驶博白县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桂KG0879货运车辆途经博白县旺茂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3轴10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36.1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25吨,超出限值11.1吨,超限率为44.40%。
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900)
900.00元
博白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05
4
桂0904交罚﹝2024﹞879号
2024年06月01日08时49分,驾驶博白县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桂KU7696货运车辆途经博白县旺茂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3轴10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33.82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交规〔2024〕4 号),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25吨,超重8.82吨,超限率为35.28%。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
300.00元
博白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05
5
桂0904交罚﹝2024﹞883号
2024年05月16日16时10分,驾驶博白县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桂KG0879货运车辆途经博白县旺茂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3轴10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35.1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交规〔2024〕4 号),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25吨,超重10.10吨,超限率为40.40%。
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700)
700.00元
博白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05
6
桂0904交罚﹝2024﹞761号
2024年11月07日10时00分,博白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梁鹏,陈伟庆(执法证号分别为20090417056,20090417081)经行政检查,在博白县第五小学一路路段发现,驾驶员杨永驾驶博白县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桂K35531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载货汽车,品牌型号为三一牌SYM5311GJB1E2,车轴和车轮情况:4轴12轮,运输货物为混凝土,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45.24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0吨,超限14.24吨,超限率45.94%。
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
4900.00元
博白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08
7
桂0904交罚﹝2024﹞525号
2024年04月08日17时50分,陈聪而驾驶博白县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桂KA3785货运车辆途经博白县旺茂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3轴10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32.3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超限率计算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4〕275 号),考虑到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25吨,超重7.3吨,超限率为29.20%。
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900)
900.00元
博白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28
8
桂0904交罚﹝2024﹞526号
2024年04月08日17时32分,甘东驾驶博白县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桂KQ8323货运车辆途经博白县旺茂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38.9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超限率计算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4〕275 号),考虑到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重7.95吨,超限率为25.65%。
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700)
700.00元
博白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28
9
桂0904交罚﹝2024﹞524号
2024年05月16日13时01分,陈聪而驾驶博白县永坚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桂KA3785货运车辆途经博白县旺茂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3轴10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33.6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超限率计算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4〕275 号),考虑到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25吨,超重8.6吨,超限率为34.40%。
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1100)
1100.00元
博白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